2.抵免學分申請
請於教務處課務組規定期限內,持研修學校成績單、「國立高雄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研修課程與學分採認申請表」等相關文件,向所屬系所申請學分採認定,完成學分採認。
國立高雄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研修課程與學分採認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