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邊人員訪問計畫:預計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為1年期,我方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新臺幣12萬元為上限。
(二)雙邊人員互訪型計畫:預計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為2年期,我方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新臺幣24萬元為上限。
(三)徵求須知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依該會及RSE之規定辦理。
(四)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