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15日臺教高(二)字第1140107765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由學術交流基金會與本部合作舉辦,將薦送教師前往4所美國大學進行教師培訓,4所大學各提供約10至20個名額,歡迎學校薦送教師參加,經主辦單位審查錄取者,將獲全額學費補助(差旅費及日支費等費用應由薦送學校提供)。 三、檢送該基金會來文、教師培訓簡章、薦送總表及申請資料表各1份如附件。 四、歡迎有興趣之教師依作業辦法向所屬學院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