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修學員須為中華民國國民
2. 須具有博士生候選人資格
3. 赴德國研修期間須仍具有學籍
4. 須具備3年內之英語或德語檢定成績證明
5. 須經兩位教授推薦(其中1位必須為臺灣指導教授)
6. 須有德方教授同意指導
7. 未曾接受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千里馬計畫)」及本項辦法補助,且其他單位公費補助之義務已履行完畢者。
8. 另依內政部「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在學役男之申請案, 最長不得逾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