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8日臺教技(四)字第1152301432號函文辦理。
二、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厚植我國優秀青年國際經驗,並獎助弱勢族群學子申請出國留學,特設置「臺奧高教科研種籽基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鼓勵國內優秀青年赴奧地利進行短期(1週至4個月)研修交換。
三、補助對象:
(一)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符合下列資格者:
1. 在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就讀之大學、碩士、博士在學學生(就讀獎學金設定之領域,須取得由該校院系所開立之在學證明書,並應載明入學時間、學位別及研究領域)、博士後研究員。
2.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原住民學生等符合本部法令規定學雜費減免資格學生及獲本部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在學學生(不含休學、在職專班學生)可申請本獎學金,如與其他申請者評審分數相同時,得優先錄取。
四、校內收件時間
(一)請於6月22日(星期一) 17:00前將所需文件之電子檔,逾時不候。
(二)請使用高大學號信箱,信件主旨 「申請115年臺奧獎學金-學號-學生姓名」,mail至國際處:wsh88@nuk.edu.tw
五、相關繳件資料
(一)奧地利學校研修或交換之許可證明(PDF檔案)
(二)外國語言能力證明(PDF檔案)
(三)(四)研修或交換計畫(主題、結構與文字、架構及方法、問題分析及預期成果等) (Word及PDF檔案共兩個)
(五)大學以上全部歷年中文成績單(PDF檔案)
(六)個人傑出表現(獲獎、表揚紀錄)等相關經歷資料(PDF檔案)
(七)返國後,須配合計畫繳交機票、收據、領據及心得等相關核銷資料後,方能請領。
六、補助金額
(一) 按月計算(10日以上):每人每月補助上限新臺幣3萬5,000元(比照奧方每人最高1,000歐元計算),至多補助4個月。
(二) 交通補貼:每人補助上限新臺幣5萬2,500元(比照奧方每人最高1,500歐元計算)。
(三)補助經費項目包含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國外學費、生活費等。
(四)補助金額將依照教育部規定,以出國前台灣銀行匯率換算為主
七、注意事項
(一)受補助人於補助期間,對於我國政府所資助之其他赴國外研修/交換公費、國外研修公費、國外研修/交換獎助學金或出席國際會議相關獎助學金或出席國際會議相關費用,不得再重費用,不得再重支領。
(二)承上一點,學海飛颺/惜珠獎補助與臺奧獎學金,兩筆補助金無法同時支領;若獲補助臺奧補助金者,須簽署放棄學海飛颺/惜珠獎補助聲明書。
(三)本簡章報名表及相關表件所蒐集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針對本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利用及相關研究;錄取生資料係針對錄取後學生輔導、統計、建置海外人才庫及相關研究及宣導使用,不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