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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青年發展署促進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獎補助要點」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1年9月30日臺教青署學字第1112311570B號函辦理。

二、修正第2點、第7點、第8點及第5點,並自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生效,檢附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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