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為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基礎上,增核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 本項徵件之合作領域以下列五項為原則:
(一) 綠能 (Green Energy)
(二) 人工智慧應用(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plications)
(三) 醫療保健及生醫製藥 (Health care and Biomedicine)
(四) 資訊安全 (Cyber Security)
(五) 先進農業 (New Agriculture, including Smart Agriculture)
- 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 本計畫必須由臺灣及捷克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合作細節並分別完成撰寫計畫申請書,分別提送國科會及捷克技術署,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 旨揭計畫於2024年5月16日開放受理申請,須於2024年7月10日前(已預留行政作業時間) 完成線上申請並主動通知本處承辦人,以利造冊函送該會,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須知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申請主持人分別依該會及捷方TACR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