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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臺灣-拉脫維亞-立陶宛(臺拉立)三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自114年2月10日起受理申請。

  • 國科會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所簽訂三邊科技合作協議,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 計畫主持人資格:
      • 臺方計畫主持人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 拉、立二方計畫主持人依各該國家教育及科學部之規定辦理。(拉、立方無擴充加值相關規定。)
      • 刻正執行本項國際合作計畫補助之計畫主持人不得提出計畫申請書。
  • 計畫申請書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科會、拉方及立方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 合作領域: 所有基礎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區分為: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s)、工程 技術(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醫藥及健康科學(Medical and health sciences)、農業科學(Agricultural sciences) 及人文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等五大類。惟優先鼓勵「生醫」及「雷射」領域。
  • 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訂自11511日起,以三年期為原則。計畫補助係由三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國科會將補助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 申請人應於202547日前(已預留行政作業時間)線上系統提出申請,並主動通知本處承辦人,以利造冊函送該會,逾期不予受理。
  • 檢附本案徵求之中文申請須知及英文計畫申請表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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