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本辦法所稱跨國雙學位制,亦稱雙聯學制。係指本校與國外學校依國際學術合作方式簽訂合約,協助所屬學生於本校修業至少滿二學期後,至對方學校進修,於符合雙方制訂之雙學位合約前提下,並符合雙方畢業資格規定後,依約定內容取得相對應之學位。通常情況下,在雙聯學位課程中,將減少單獨個別取得所需的花費時間。
修業時間
修習跨國雙學位學生,在本校總修業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學士班學生在本校學士班修業時間至少二學期。
二、碩士班學生在本校碩士班修業時間至少二學期。
學士班學生,除須符合前項第一款之規定外,其在二校修業之時間,合計至少須滿三十二個月;碩士班學生,除須符合前項第二款之規定外,其在二校修業之時間,合計至少須滿十二個月。
實施辦法
本校與國外學校合作辦理跨國雙學位制,應由各相關學系所擬具包含中、英文版本之「合作辦理跨國雙學位制協議書」草案,經系、所、院務會議決議,送本校國際事務處及教務處審核,並提報行政會議
討論通過經雙方簽署後,方可實施。
前項「合作辦理跨國雙學位制協議書」之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申請資格。
二、甄審之規定。
三、銜接課程之設計。
四、學分抵免。
五、在兩校修業時限。
六、碩、博士論文共同指導協議事項。
七、學位授予。
八、註冊、休學、復學等學籍管理事項。
九、費用之繳交及名額之限制。
十、協議書修改及終止之規定。
十一、其他事項。
備註
一、 各系所擬推薦赴國外修讀或接受來校修讀跨國雙學位之碩、博士班研究生,應依前條第二項第六款另行簽訂包含中、英文版本之「碩、博士論文共同指導協議書」草案,經系、所、院務會議決議,送本校國際事務處及教務處審核,並提報行政會議討論通過經雙方簽署後,方可實施。
二、 各學系所應依實際需要,與合作辦理跨國雙學位制之國外學校,另訂跨國雙學位制課程,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並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
三、 更多詳情請參閱本校【國立高雄大學與國外大學校院辦理跨國雙學位制實施辦法】
注意事項
申請至本校修讀跨國雙學位之國外學校學生,其申請入學資料由本校教務處受理後,就其申請資格、表件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彙送國際事務處依協議覆核通過後,轉交相關學系所辦理甄審作業。
本校已簽訂雙聯學制之國外學校
合作學校 |
國家 |
合作內容 |
合約執行單位 |
簽約日期 |
密西根大學迪爾伯恩分校 |
美國 |
3+2學碩士雙聯學位 1+1碩士雙聯學位 |
管理學院 |
2022.7.7 2027.7.6到期 |
肯恩大學 | 美國 | 4+1學碩士雙聯學位 | 資管系 | 2016.3.7 |
丹戎布拉大學 |
印尼 |
3+2學碩士雙聯學位 1+1碩士雙聯學位 |
IMBA |
2019.05.27 自動續約 |
福州大學 (院級) 紫金地質與礦業學院 |
中國 |
1+1 碩士雙聯學位 |
工學院 |
2023.6.8 2028.6.7 |
新蒙古科技大學 | 蒙古 |
1+1 碩士雙聯學位 3+1+1學碩士雙聯學位 |
應用物理學系 |
2019.11.28 2024.11.27 (自動續約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