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補助學生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及競賽活動辦法」(附件一)辦理。
二、申請資格:
1.本校研究生(包括博士、碩士班學生及五年一貫學生)出國參加國際重要學術會議並口頭發表論文;
2.本校學生(包括博士、碩士班、大學部學生)出國參加學術競賽。
(*注意:申請人須先向國科會、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慶齡基金會或其它單位申請經費補助,但未獲補助或僅獲部分補助者,方可依本辦法向校方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在學期間各以補助一次為原則。同一會議以補助三人為原則,五人為限; 競賽活動以補助三人為限。)
三、受理範圍:113年1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已出國或尚未出國之申請案。(*注意:本次受理截止日後,將不再受理此期間之出國之申請案。)
四、有意申請者,請依以下步驟提出申請:
Step 1:請詳填附件二Excel電子檔(表 1-申請補助清冊、表 2-生活費計算表), 計算出可申請之經費額度及生活費日數。
Step 2:將前一步驟計算出之經費不足金額填入紙本申請表中的"申請補助項目"中並填妥申請表各欄位,備妥表中所列應檢附文件。
Step 3:將填妥的附件二電子檔以e-mail寄送至國際處承辦人許媛茹小姐信箱yuanru616@nuk.edu.tw(標題:申請本校補助學生出國參加研討會-○○系○○○),並同時繳交核完章之紙本申請表(附件三)及下列5項影本文件至國際處辦公室。
紙本申請表(103.4.25 修正版)後應檢附資料須包含以下:
(*注意:尚未出國之申請案之登機證、即期匯率表等無法事前提供之文件可於回國後再補繳交,其餘申請文件仍應備齊繳交,惟部份文件如有在本次受理期限前取得困難之情形,至遲亦應於出國前將文件補齊至本處)
五、核定補助的同學需在出國前繳交已核章之國立高雄大學學生辦理出國(境)申請表,回國後須繳交簡要赴會報告。
六、為簡化行政程序,提醒同學如另有國科會或其它單位補助經費支應出國旅費,建議於校內補助學生出國經費核發後,再一起全案辦理核銷及分攤。
七、請購核銷時請留意用途及期限,若出國目的為執行國科會計畫推展之需要,請在「備註」一欄註明「執行國科會計畫成果之推展,所需…」等說明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