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一、非當學期畢業且申請時為大二(含)以上之本校日間學制(學士班、碩博士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轉學生需在本校有2學期(含)以上之成績,且於研修期限中尚具本校學籍者。本校交換計畫僅限具有學籍且在校學生申請(畢業學生及休學中不得申請)。

二、語言能力證明:

(一)校內申請端:

    1. 本次申請須繳交語言能力證明文件(須為2年內的測驗成績,依每一季申請時間為標準),國外姊妹校語言能力資料規定則依申請學校之規定辦理

    2. 本次申請以語言能力證明為門檻,符合語言能力資格者即可申請出國交換校內甄選,語言能力標準請參考下方附加檔案。                

(二)校外申請端:需符合交換出國研修學校之語言能力要求並依其規定辦理,例如語言成績(各校申請資格請聯繫國際處承辦人或至該校國際交流處網站查詢)。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