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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4學年度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新型專班」計畫徵件。

教育部「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下簡稱新型專班)」計畫徵件114學年度秋季班第2批(含「與本國生混班之學士班」及「企業全額補助模式」類型),有意申請系所須於校內截止日114年3月24日(一)前提交紙本及電子檔計畫書及線上填報計畫申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1日臺教技(四)字第114230027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教育部鼓勵各校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擴大招收國際學生,本次114學年度秋季班第2批次(2025.9入學)徵件,申請資格、開班領域、招生國別簡述如下 (該部計畫規定請見連結https://intensepo2023.ntu.edu.tw/)

(一)申請資格:

1、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設有STEM、金融或半導體領域相關系所

2、與國外學校已有穩固連結,且具豐富海外招生及產學合作人才培育經驗。

3、結合產業用人需求,合作廠商與學校簽訂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契約,承諾提供專班學生在台就學期間【21(學士雙聯2+2或3+1),或碩士2】每人每月至少1萬元生活津貼,實習期間給予不低於基本工資的實習津貼惟合作企業不得為中資企業、校外實習課程須於國內進行。

4、非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5條及第6條之預警學校及專案輔導學校、未有經教育部禁止招收全部或部分境外學生情形。

  • 「112學年度(含)以前所設立系、科(不含所或學位學程)」且無「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所定師資質量基準不符而致調整招生名額或經「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查核被列為持續列管或不通過之情事。
  • 招生系所最近一次效期內評鑑結果應為通過(須檢附評鑑通過證明)

    (二)開班領域:申辦系所須為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領域、金融、半導體相關科系

招生國別:對全球招生,另教育部已於越南、印尼、菲律賓設置據點,協助辦理教育展與開設免費華語先修課,並由台灣駐外單位推薦當地合作學校清單,供各校做為優先洽談合作對象(學校清單查詢:https://intensepo2023.ntu.edu.tw/)。

三、「與本國生混班之學士班」:可招收目前就讀或即將升讀三年級或四年級國際學生,於原班級持續就學至畢業,取得我國大學學士學位。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系應訂定擇優招收標準,以符合政府獎助金補助優秀學生宗旨:

1、學生前一學年(113)平均成績為班排名前50%,且操行成績不低於80分或甲等。

2、學系須對招收之在校國際生之學習成績及表現訂定明確遴選機制,並於報部計畫時一併提報審查。

3、學生須達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進階級聽、讀2項皆須達B1級(含)以上。

(二)國發基金產學獎助金補助內容如下:

1、註冊入學後最多2年學雜費:

(1)依學生實際應付學雜費給予補助,每年補助上限新臺幣10萬元(一學期上限5萬元)。

(2)招收三年級升讀四年級者:經甄選通過給予一年學雜費補助。

(3)招收二年級升讀三年級者:經甄選通過給予第一年學雜費補助,第二年需通過學系與合作企業審查成績表現後,擇優核給學雜費補助。

2、已在臺就學之國際生不補助初次來臺的相關必要行政費用及來臺單程機票。

四、另,「企業全額補助模式」班別計畫徵件,學生在學期間原由國發基金補助之產學獎助金、初次來臺必要行政費用與單程機票可改由企業負擔,參與此模式專班之學生,畢業後履行2年就業義務期間,可由合作企業依需求外派至國外分公司任職,或任職於海外臺商企業。(詳如附件1.3及所屬附件)

五、計畫申請方式:

(一)學校系所須提報:計畫申請書學校與企業之產學合約、學校與學生之合約、企業與學生之合約。*須依申請班別類型提報所屬附件。

(二)專班計畫書以20頁為限(不含附件),格式為標楷體14號字;上下左右邊界為2公分;段落間距與前後段距離為0.5行。

六、有意申請之系所須於114年3月17日(一)前提送:

(一)計畫書紙本1份至國際處彙總陳報,及寄送電子檔至tifa910910@nuk.edu.tw,以利本處備文申請及郵寄。

(二)完成計畫申請表線上填報:https://forms.gle/rQadcvBdExWbPtHGA)。

(相關問題可洽計畫專辦洪先生、張小姐,電話:02-3366-1936/1958,intensepo2023@gmail.com)。

*附件清單:

1.1一般型新型專班-計畫申請書

1.2與本國生混班學士班-計畫申請書

1.3企業全額補助班-1.計畫申請書、2.產學合約書、3.企業與學生合約書

2. 新型專班註冊學生-國發基金獎學金印領清冊

3. 新型專班-產學合約書

4. 企業與學生合約書

5. 學校系所與學生參與補助計畫(第一年)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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