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僑生/外籍生獎學金一覽表 | ||||
序號 | 獎學金名稱 | 獎學金 提供單位 |
申請條件 | 補助金額/人數 |
僑生 | ||||
1 | 清寒僑生助學金 | 教育部 | 請參考本校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須知 | 每月3000元/依教育部核定 |
2 | 學習扶助金 | 僑委會 | 請參考本校僑生學習扶助實施細則 | 依僑委會核定 |
3 | 僑生學行優良獎學金 | 僑委會 | 大二以上僑生,上一學年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甲等〉以上 | 6000元/依僑委會核定 |
4 | 傑出僑生獎學金 | 僑委會 | 大二以上僑生,上一學年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甲等〉以上 | 50000元/依僑委會核定 |
5 | 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 僑委會 | 大專以上(含研究所)之在學僑生,學年平均成績75分以上及操行80分以上 | 5,000至25,000元/依僑委會核定 |
6 | 畢業僑生學行優良獎學金 | 僑委會 |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在學其間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甲等)以上 | 依僑委會核定 |
7 | 華僑協會總會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 | 華僑協會總會 | 限大二至大四生,上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申請助學金應提供清寒證明書乙份。 |
獎學金每名1萬元、助學金每名5千元/依華僑協會總會核定 |
8 | 僑生獎學金 | 高雄大學 | 以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大學部二至四年級在校僑生,且未領有我國政府機關所核發其他獎學金,並符合下列條件者為限: 一、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或在該班排名前50 %。 二、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曾受申誡以上處分。 |
獎學金會議核定/以各院一名為原則,並可於各院間流用 |
9 | 專案入學獎學金 | 高雄大學 | 入學時依獎學金會議核配。 獎學金以上下學期分別請領者,受獎生於受獎期間第一學期成績必須達到成績總平均條件:學士班 75 分,碩士班 80 分,始得續領第二學期獎學金,未符成績條件者不予領取第二學期獎學金,受獎生須於獎學金提供年度內核領,逾期不得領取。 |
依獎學金會議核配 |
10 | 校外各項僑生獎學金 | 校外單位 | 依各獎學金提供單位規定 | 依各獎學金提供單位規定 |
外籍生 | ||||
1 | 外國學生台灣獎學金 | 教育部 |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外國籍人士 | 學雜費:每學期40,000 生活費:大學部15,000/月、碩博士20,000/月 |
2 | 外國學生台灣獎學金 | 外交部 | 以邦交國學生為原則。但外交部基於特殊考量得授予其他國家學生。 | 30,000/月、來臺 及返國最直接航 程單經濟艙機票 各乙張 |
3 | 外國學生專案獎學金 | 高雄大學/ 教育部補助款 |
配合教務處之外國學生招生作業,於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時辦理審查 | 分為獎學金及助學金獎學金類型原則上可分為免學費、免學雜費、免二分之一學雜費、月領定額獎學金、含學雜費之全額獎學金;助學金則分為研究助理、教學助理、工讀時數之助學金。獎助學金項目除全額獎學金外,可視需要搭配組合之 /依審查委員會核定 |
4 | 外國學生績優獎學金 | 高雄大學/ 教育部補助款 |
具有本校正式學籍外國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者為限: 一、大學部學生: (一)每學期至少修習六學分。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65 分以上,操行成績 75 分以上,且無 不良紀錄者。 二、研究所學生: (一)每學期至少修習四學分。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5 分以上,操行成績 75 分以上,且無 不良紀錄者。 (三)因撰寫碩、博士論文期間,而無前學期成績者,得於申請期間內, 以指導教授推荐書及所撰寫論文內容提出申請。此類申請者每人以 二次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