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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僑生/外籍生獎學金一覽表
序號 獎學金名稱 獎學金
提供單位
申請條件 補助金額/人數
僑生
1 清寒僑生助學金 教育部 請參考本校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須知 每月3000元/依教育部核定
2 學習扶助金 僑委會 請參考本校僑生學習扶助實施細則 依僑委會核定
3 僑生學行優良獎學金 僑委會 大二以上僑生,上一學年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甲等〉以上 6000元/依僑委會核定
4 傑出僑生獎學金 僑委會 大二以上僑生,上一學年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甲等〉以上 50000元/依僑委會核定
5 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僑委會 大專以上(含研究所)之在學僑生,學年平均成績75分以上及操行80分以上 5,000至25,000元/依僑委會核定
6 畢業僑生學行優良獎學金 僑委會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在學其間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甲等)以上 依僑委會核定
7 華僑協會總會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 華僑協會總會 限大二至大四生,上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申請助學金應提供清寒證明書乙份。
獎學金每名1萬元、助學金每名5千元/依華僑協會總會核定
8 僑生獎學金 高雄大學 以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大學部二至四年級在校僑生,且未領有我國政府機關所核發其他獎學金,並符合下列條件者為限:
一、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或在該班排名前50 %。
二、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曾受申誡以上處分。
獎學金會議核定/以各院一名為原則,並可於各院間流用
9 專案入學獎學金 高雄大學 入學時依獎學金會議核配。
獎學金以上下學期分別請領者,受獎生於受獎期間第一學期成績必須達到成績總平均條件:學士班 75 分,碩士班 80 分,始得續領第二學期獎學金,未符成績條件者不予領取第二學期獎學金,受獎生須於獎學金提供年度內核領,逾期不得領取。
依獎學金會議核配
10 校外各項僑生獎學金 校外單位 依各獎學金提供單位規定 依各獎學金提供單位規定
外籍生
1 外國學生台灣獎學金 教育部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外國籍人士 學雜費:每學期40,000
生活費:大學部15,000/月、碩博士20,000/月
2 外國學生台灣獎學金 外交部 以邦交國學生為原則。但外交部基於特殊考量得授予其他國家學生。 30,000/月、來臺
及返國最直接航
程單經濟艙機票
各乙張
3 外國學生專案獎學金 高雄大學/
教育部補助款
配合教務處之外國學生招生作業,於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時辦理審查 分為獎學金及助學金獎學金類型原則上可分為免學費、免學雜費、免二分之一學雜費、月領定額獎學金、含學雜費之全額獎學金;助學金則分為研究助理、教學助理、工讀時數之助學金。獎助學金項目除全額獎學金外,可視需要搭配組合之 /依審查委員會核定
4 外國學生績優獎學金 高雄大學/
教育部補助款
具有本校正式學籍外國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者為限:
一、大學部學生:
(一)每學期至少修習六學分。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65 分以上,操行成績 75 分以上,且無
不良紀錄者。
二、研究所學生:
(一)每學期至少修習四學分。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5 分以上,操行成績 75 分以上,且無
不良紀錄者。
(三)因撰寫碩、博士論文期間,而無前學期成績者,得於申請期間內,
以指導教授推荐書及所撰寫論文內容提出申請。此類申請者每人以
二次為限。